本會歷史

香港童軍總會早於1982年已開始積極推動野外定向活動。在當時一位熱心童軍領袖-盧偉誠先生代表童軍總會出席有關定向活動的會議,並與其他代表如愛丁堡公爵獎勵計劃、香港野外定向會、英軍及皇家香港警察定向會籌組香港野外定向總會(OAHK)。

1983年,童軍總會舉辦定向訓練班和地圖製作班,並於1984年舉辦第一次童軍野外定向錦標賽,更舉辦第一屆野外定向初級班、賽事工作人員訓練班。為著更有效地在童軍圈內推動野外定向活動,便於1986年1月31日正式成立「香港童軍總會野外定向會」簡稱-童軍野外定向會(Scout Orienteering Club)。

1986年,在鑽禧大露營舉辦均衡定向及童軍野外定向錦標賽,自此以後童軍野外定向會均每年舉辦大型定向比賽。

1992年本會派出7名會員到日本參加亞太區野外定向錦標賽,以吸取國際賽之經驗。1996年亞太區野外定向錦標賽,香港得到主辦權,本會幾位教練藉此積極訓練賽員成代表隊參加比賽。在是次賽事中,本會幾位年青會員亦得十分良好的成績。

因野外定向在童軍內不斷普及,對此訓練之需求也不斷增加;所以更開設教練班給各領袖,協助本會訓練及推廣野外定向活動。而樂行童軍及深資童軍,本會也有不同之訓練;務求將野外定向活動帶到每一位童軍身上。

 

會務簡報

本會每年舉辦多項賽事、活動與訓練,供童軍成員、家長,以及公開人士參予,參予人數近五千人。除此以外,還派出工作人員及教練協助各地域、區會舉辦多類型之訓練及活動,務求將定向活動推廣至所有童軍成員身上。

賽事:
每年均舉辦多次野外定向練習賽、全港公開之野外定向錦標賽、黑夜定向賽等,更與中國香港定向總會協辦色級定向賽及定向錦標聯賽。
活動:
每年均舉辦大型公園定向暨親子定向同樂日,亦協助童軍大露營、各地域及區會舉行之活動及比賽。
訓練:
本會經常派出教練,協助童軍總會、各地域及區會舉辦多類型之定向訓練課程,供小童軍以至成年領袖參加,計有野外定向教練員、工作人員、地圖制作、公園定向、野外定向專章等訓練班。
賽員習訓:
本會習訓隊成員定期進行體能及定向技術訓練,亦經常參予公開賽事,在本地聯賽、全國錦標賽及國際性之大型比賽亦獲得不錯的成績。

 

 

組織架構



 

小組委員會

在執行委員會之下設有「賽事及技術委員會」、「訓練委員會」和「行政及推廣委員會」,以協助策劃及推行會務,有興趣參與之會員及教練,可電郵 info@hksoc.org 與本會聯絡。


賽事及技術委員會

工作

  1. 計劃及籌備本會各項賽事之工作
  2. 制定及檢討有關賽制及賽事技術之事宜
  3. 編排有關賽事工作人員之訓練
  4. 籌備本會各項地圖製作之工作

組織

  1. 由賽事及技術主任領導委員會執行各項賽事及技術工作
  2. 執行委員會將委派一名顧問加入,其將為委員會提供專業意見
  3. 委員會成員人數不能少過四人(人數包括賽事及技術主任及顧問)
  4. 委員會必須每三個月舉行一次定期會議,檢討及計劃委員會之各項工作,其會議紀錄需呈交回執行委員會

成員資格

  1. 十八歲或以上之個人會員
  2. 有定向比賽經驗之人仕
  3. *任期一年為每年4月1日至翌年3月31日

訓練委員會

工作

  1. 計劃及籌備本會各項訓練之工作
  2. 制定及檢討各項有關訓練課程之事宜
  3. 負責本會各項教材製作之工作

組織

  1. 由訓練主任領導委員會執行各項訓練工作
  2. 執行委員會將委派一名顧問加入,其將為委員會提供專業意見
  3. 委員會成員人數不能少過四人(人數包括訓練主任及顧問)
  4. 委員會必須每三個月舉行一次定期會議,檢討及計劃委員會之各項工作,其會議紀錄需呈交回執行委員會

成員資格

  1. 十八歲或以上之個人會員;及
  2. 持有有效領袖委任書或教練員委任證;及
  3. 持有香港定向總會發出之有效教練委任證書
  4. *任期一年為每年4月1日至翌年3月31日

行政及推廣委員會

工作

  1. 計劃及籌備本會各項會員聯誼活動及推廣活動(如:公園定向同樂日)
  2. 統籌本會物資管理及會訊編輯之工作
  3. 推行各項會員獎勵計劃及建立與會員溝通之橋樑
  4. 協助本會各項文書工作

組織

  1. 由行政及推廣主任領導委員會執行各項行政及推廣工作
  2. 執行委員會將委派一名顧問加入,其將為委員會提供專業意見
  3. 委員會成員人數不能少過四人(人數包括行政及推廣主任及顧問)
  4. 委員會必須每三個月舉行一次定期會議,檢討及計劃委員會之各項工作,其會議紀錄需呈交回執行委員會

成員資格

  1. 十八歲或以上之個人會員
  2. 對推動定向運動有熱誠之人仕
  3. *任期一年為每年4月1日至翌年3月31日